由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,杭州一公司被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查处,并向社会公布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、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。
不久后,该公司由于公开的税收违法负面信息,在某次业务拓展中被淘汰出局。该公司负责人意识到了联合惩戒严重性,立即联系了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,但被告知以企业当前的情况,按照规定不能撤出“黑名单”联合惩戒。该负责人表示,今后一定会依法经营,将守法和诚信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资本。
政府部门间的数据交换、政务大数据的广泛化应用,除了给市场主体带来政务办事的便利之外,也切实产生了“一处违法、处处受限”的强大惩戒力度。为了进一步提升税收违法处罚信息影响力的精准性,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主动对接政务大数据主管部门、企业信用信息主管部门,为轻微违法企业、符合修复条件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企业打造信用修复渠道,引导企业及时知晓法规、履行义务、降低影响。其中,杭州另一公司是该举措的受益者之一。该公司负责人反映,因为一条某政务网站公示的处罚记录,参加的招投标业务被招标方提出了异议。负责人立即与网站联系求助,按照规定,该事项被转到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。
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了解情况后,工作人员查阅了该公司税务行政处罚相关的详细资料,鉴于该公司已接受和及时履行税务处理决定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,且三年内未发现同类税收违法行为,经研究后,向公示平台的主管部门提交了同意取消公示的函,按照《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》,相关信息可不作为负面信息使用,该公司的招标问题顺利解决。
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除了该公司以外,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还接收和处理了十余家企业的类似请求,帮助和引导企业运用“公共信用修复”,让守信企业更好完成年审、融资、信用评级、招标采购等多种事项,在严格执法的同时,也营造了宽严并济的良好税收营商环境。
来源:新华网